基地能否申請都更牽涉專業指標判斷(詳台北市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必須依個別基地之條件詳加評估。
就您敘述之基地內容而言,房屋滿30年以上只是14項指標的其中一項,只少應滿足三項,且必須是七項評定基準之一,還是請你提供基地的正確資料才能進一步幫您分析是否可以申請都更。
目前政府實施容積率,亦即只管制總興建樓地板的數量,只要不超過基地高度限制之下,任何樓高都可以興建。
若依您所敘述,雖然臨路寬度只有3.6米,但都市更新高度比放寬五倍下,如果規模超過2000平方公尺以上,就我的經驗,除非您的基地地形不方正,否則住4容積在樓高50公尺下,應該都有機會使用完畢。 |